团练副使
官名。唐朝始置,为团练使副职。五代沿置,后周世宗显德五年(958) ,定为准从六品。宋朝常用以安置贬降官员,无职掌,哲宗元祐(1086—1094) 中定为从八品。辽朝诸州或置,为团练使司副长官。
武官名。唐始置,为团练使的副职。宋代为武散官,无职掌,亦无固定员额,常用以安置贬降官员,辽时为团练州的副长官。参见“团练使”。
官名。唐朝始置,为团练使副职。五代沿置,后周世宗显德五年(958) ,定为准从六品。宋朝常用以安置贬降官员,无职掌,哲宗元祐(1086—1094) 中定为从八品。辽朝诸州或置,为团练使司副长官。
武官名。唐始置,为团练使的副职。宋代为武散官,无职掌,亦无固定员额,常用以安置贬降官员,辽时为团练州的副长官。参见“团练使”。
官署名。渤海国置,设常侍等官。
见“同知太常礼院事”。
官名。唐朝置,为光禄寺珍羞署长官,正八品下。掌庶羞之事。宋置官而多不除授。明朝更名珍羞署令。
清朝“内阁”之满语音译名。
官员之任务、公事。《论语·八佾》: “官事不摄。”《孟子·告子》: “官事无摄。”
官名。明置,见“锦衣卫中所指挥使”。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掌承应宫廷奏乐演戏之事。初称“南府”,道光七年 (1827) 改是称。设管理事务大臣一人司之,下设司员、笔帖式、副催长、披甲等员分理事务。以太监为内学学生,以民人为外学学生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上都留守司,掌宫殿漆画等务。置大使一员,副使二员。
官名。唐德宗贞元八年(792)罢校理官而置,四员,正九品下,宪宗元和二年(807)复校理官而罢之。
官名。南朝梁、陈置,管理北苑,属司农卿。隋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