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院编修
见“国史院”。
见“国史院”。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职官,永安建制始设。设正、副各一人,职同检点。主接递文报。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掌传递文书。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总知奚王五房族属。太宗置,后无所掌,圣宗统和八年(990),复旧制。
官名。即尚食直长。官名。隋唐为尚食局的佐官,金为尚食局的属官。见“尚食局”。
武官名。北周置,正职为上士,副职为倅长中士。参见“六率”。
宋朝路分都监简称。
见“上都柴炭局”。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自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八日,颁布《画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简称《画一令》)至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二十三日颁布《省官制》止,在这一时期中省的行政机关称为行
官名。明制,布政使之下有左、右参议,秩从四品,与左、右参政共同分司诸道,掌督粮、督册、分守。清初沿置,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裁撤。参见“道员”。
官名。即内府丞。
见“驻藏大臣左参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