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会议事务局
内务部直辖机构。见“筹备立法院事务局”。
内务部直辖机构。见“筹备立法院事务局”。
唐诸道临时特遣使。开元三年(公元715年)山东有蝗灾,姚崇遣御史督州县捕而埋之;次年山东复发生大蝗灾,姚崇又命捕之,因敕使者察捕蝗者勤惰上报朝廷。
见“致仕”。官员任用方式之一。落指失落,如言落某职,即指削去其职事。而落致仕则又成为起用休致者的同义语。参见“起复”。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秩从五品。英宗至治二年(1322),划隶广惠司下。置官同“大都回回药物院”。
官名。金置,见“鹰坊”。
官名。见“内史上大夫、中大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遂法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署名。见“翰林兼国史院”。
官名。清末同文馆之官员,总管同文馆学生授课事,额一人,由洋人担任。
外交官名。北洋政府始设,按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三月二日公布的《外交官领事官官制》的规定,大使馆设随员二人,公使馆设随员一至二人,掌办文书和调查报告事项。国民党政府驻外使馆亦置随员。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始置,初属北京苑马寺,十八年随该寺并入太仆寺。掌蕃养马匹,以备军需。设监正一人,正九品,监副一人,从九品,录事一人。下辖辽阳、龙山、万安、蕃昌四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