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军法局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参谋总长,掌管全军军法检查、审理以及管狱等业务。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二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参谋总长,掌管全军军法检查、审理以及管狱等业务。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二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详“法部监医正”。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置于各舰,由轮机上、中尉充任,掌轮机事务。
见“十猛将军”。
官名。简称职方司郎中。明清兵部职方清吏司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职方部郎中设,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兵部职方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以科
官署名。宋朝养马机构。宋初有左右飞龙院,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置天驷监。雍熙二年(985),改骐骥院。初设骐骥使、副使为正、副长官,后改设监官,为堂除差遣。真宗咸平三年(1000),令隶群牧司。神
官名,汉置,掌屯田的军官。骍马,在玉门东北。见《居延汉简·释文》。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从五品武臣阶官,位在翊卫大夫下、拱卫大夫上。武阶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秩从五品。
官名。元奎章阁学士院所属,员额二人,掌为蒙古贵族子弟讲授经学。
官名。北齐置。见“曲面部”。
国民政府的内部机构。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二月置,设副官长一人(少将),高级副官六至八人(上校),副官八至十二人(中少校),差遣二十至三十人(上中少尉),特务员若干人,雇员若干人。处内分设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