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案
唐朝宰相处理地方府州事务之公文,谓之堂案。
唐朝宰相处理地方府州事务之公文,谓之堂案。
考试机关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公布《文官考试法草案》和《典试委员会编制法草案》,规定文官普通考试由中央和地方分别办理。中央各官署及其直辖各地方官署需要人员时,由各官署长官就署
官署名。明、清负责缅甸语言文字翻译的机构。永乐五年(1407)始置,设译字生、通事以掌其事。初隶翰林院,弘治七年(1494)改隶太常寺。清初沿置,隶翰林院。乾隆十三年(1748)省并入礼部。
民国政府成立,初设海军署,不久改为部,设部长一人,掌管部务,政务、常务次长各一人,其属有总务、军术、军务、舰政等八司。
官署名。隋始置,为工部的头司。司的主官,隋初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制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工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佐助工部尚书、侍郎,掌城池土
官名。据《晋书·职官志》所载,东汉有中都官曹尚书,“主水火盗贼事”,与《通典》所记东汉时二千石曹尚书的职掌相重复,不知所记孰是。参见“二千石曹”。
官名。明洪武八年 (1375) 因事务繁剧,于户部总科置。一人,协尚书掌科事。十三年罢。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十九年(214) 刘备定益州后置,三国蜀沿之。为南中诸郡最高军政长官,多带将军名号,如邓方为安远将军、马忠为安南将军等,统兵,以管理境内少数民族事务。初治南昌县(今云南镇雄),移治平
初为春秋战国时期对宰辅大臣的尊称。《荀子·尧问》: “缯丘之封人,见楚相孙叔敖曰”,“今相国有此三者,而不得罪楚之士民,何也? ”时孙叔敖任楚令尹。后渐成为官称,多作相邦(一说本名相邦,至西汉因避高帝
先秦文献和金文作君王、官吏、统辖、任职解。汉朝为一种选官制度。称辟召、征辟;皇帝以敕令形式选用官吏,公府、大将军及州郡任用属吏称辟除。后者为汉朝选官入除重要途径。三国两晋南北朝沿之。1、国君。《尔雅·
官名。即宫闱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