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吏
指在地方各衙门办事之吏,相对于“京吏”而言。清制,外吏有四: 书吏、承差、典吏、攒典。
地方官吏,与京吏相对而言。清代袁枚《小仓山房诗集·改官白下留别诸同年》:“生本粗才甘外吏,去犹忍泪为诸公。”此指地方官。 《清会典·吏部》:“外吏之别四:一曰书吏,二曰承差,三曰典吏,四曰攒典。”此指小吏。
指在地方各衙门办事之吏,相对于“京吏”而言。清制,外吏有四: 书吏、承差、典吏、攒典。
地方官吏,与京吏相对而言。清代袁枚《小仓山房诗集·改官白下留别诸同年》:“生本粗才甘外吏,去犹忍泪为诸公。”此指地方官。 《清会典·吏部》:“外吏之别四:一曰书吏,二曰承差,三曰典吏,四曰攒典。”此指小吏。
官名。①东宫官。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置为左春坊内直局长官,员二人,从六品下,掌符玺、伞扇、几案、衣服之事。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东宫宫师府置,正七品。②散阶名称。金海陵王天德 (1149—11
即太子右卫率府,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右卫率府。
官名。辽朝置。多设于北面衙署中,一般为军职,在将军之下,实为吏员。辽北面官中设小将军非常广泛,从中央各机构到各属国官衙,多有此职。武官名。辽置。(1) 北面军官。隶于大将军府者,地位在大将军、上将军、
周朝受天子或诸侯亲命的大夫。《左传·哀公四年》: “使谓阴地之命大夫士蔑”。《谷梁传 ·庄公元年》: “单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命大夫,故不名也。”
①谓官非三公而仪制待遇同于三司(三公)。《后汉书·邓骘传》:东汉殇帝“延平元年(106),拜骘车骑将军,仪同三司,始自骘也。”魏晋时期,授予开府位从三公之文武官。南北朝授予范围不断扩大,逐渐成为官号。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节制两省以上,其性质与巡阅使相似,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六月十三日曾特派徐树铮为“西北筹边使”,参见该条。
官名。明洪武八年 (1375) 因事务繁剧,于户部总科置。一人,协尚书掌科事。十三年罢。
即“中散大夫”,隋朝讳忠字,故时人修墓志时改中散大夫为此。
官名。宋真宗天禧二年(1018)立皇太子,置同主管左、右春坊事二人,以武臣兼任。神宗升储又置。南宋因之。官名。宋置,见“右春坊”。
官名。麴氏高昌国民部次官,协助民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如被派遣至诸城相监检校,则称“城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