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令
县令、知县的别称、尊称。龚自珍《定盦续集》三《识某大令集尾》: “大令为儒,非能躬行实践,平易质直也。”
汉朝以后,县的长官一般称令。大令,是对县令的尊称。清朝龚自珍《识某大令集尾》:“某大令,我不暇与之言佛儒之异同矣,言大令。大令为儒,非能躬行实践,平易质直也。”
县令、知县的别称、尊称。龚自珍《定盦续集》三《识某大令集尾》: “大令为儒,非能躬行实践,平易质直也。”
汉朝以后,县的长官一般称令。大令,是对县令的尊称。清朝龚自珍《识某大令集尾》:“某大令,我不暇与之言佛儒之异同矣,言大令。大令为儒,非能躬行实践,平易质直也。”
官署名。金朝地方军事机构。统领本路军兵。设都统、副都统领本司事。太宗天会十年(1132)由南京路平州军帅司改置,治辽阳府。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增置谒者台属官,置二十员,从六品,同内史省通事舍人之职。官名。隋炀帝把谒者与通事舍人二官合并,称通事谒者,掌出使慰劳,呈奏案章等。见《隋书·百官下·谒者台》、《通典·职官
周朝天子册封诸侯大臣时颁发的作为瑞信的玉圭。分公、侯、伯三等。《周礼·冬官 ·考工记 ·玉人》:“命圭九寸,谓之桓圭,公守之;命圭七寸,谓之信圭,侯守之; 命圭七寸,谓之躬圭,伯守之。”
吏员名。宋于三司、马步军司及诸州均置,掌接引传达。
同“内城巡警总厅军装所”,参见该条。
官名。清朝左、右翼宗学之职官。负责办理宗学具体事务。左、右翼各设二人、食七品俸。以宗室中分尊年长者引见补授。
满语官名。汉译为“左副都御史”。
官署名。明朝商业税务机构。设于北京通州(今北京通县),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掌科收竹木柴薪税。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从七品。唐朝改正七品,员二人,属尚寝局,为司设之佐,协掌床帷、茵席、汛扫、张设之事。宋朝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 后
见“金吾街仗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