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关副使
官名。明朝置,隶兵部。未入流。协掌大通关税课之事。
官名。明朝置,隶兵部。未入流。协掌大通关税课之事。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之方法。亦是减省官员方式之一。如经筵讲官,起居注官,武英殿、国史馆及修书各馆官员,皆无额设,各由翰、詹、坊、局官员以本职兼充; 翰林院掌院学士,本系专官,例由大学士,尚书
官名。①负责地方治安之官。五代后唐始置。宋朝置于沿边寨及险要去处,以閤门祗候至诸司使、将军或内侍等充任。另或置同都巡检使,若供奉官以下充任,则不带“使”字。并置巡检都监、巡检使或同巡检使等,若三班使臣
①指与将军府设在同一州郡的校尉、中郎将、护军等的官署。南北朝时期战事频繁,各州郡长官多兼领将军名号,在州、郡内还设有校尉、中郎将、护军等领兵武职,位低权轻,其府署与将军府相比,则称小府,府中僚佐品阶亦
官名。金置,秩从六品,管理卫绍王家属。同提举佐之,秩从七品。天兴元年(公元1232年)始听卫绍王家属自便。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无定员定职,遇印务札蓝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
官署名。明太祖吴元年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始置,掌祭祀礼乐之事,设卿、少卿、丞、典簿、协律郎、博士、赞礼郎等官。洪武二十四年 (1391) 以各祠祭署隶太常司。三十年改司为寺,官制仍旧。参见
见“十雄将军”。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设于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掌宋谢太后、福王所献产业及贾似道等田地所纳赋税,隶皇后中宫。成宗大德八年 (1304) 罢。文宗天历二年 (1329) 五月复立,隶詹事院。十
铨选制度。唐朝对岭南、黔中等地,因路途悬远、 土风不同, 由中央派人主持六品以下宫的选拔,称为“南选”。相对而言,在长安和洛阳的铨选,则为“北选”,一般指由吏部、兵部主持的文选、武选。金朝设科取士,以
官署内部机构。北洋政府设置,设于平政院与肃政厅者,处内均分设记录、文牍、会计、庶务四科,设于总检察厅者处内分设文牍、统计、会计、庶务四科。各官署书记处均由书记官分理科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