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署令丞
北齐太常寺所属有太医署,置令及丞,掌医药等事。隋唐沿置。隋太医署属官有主药、医师、药园师、医博士、助教、按摩博士、祝禁博士等员。唐太医署属官有府、史、主药、药童、医监、医正、药园师、药园生、掌固,执行医疗业务的有医师、医工,针师、针工,按摩师、按摩工,咒禁师、咒禁工,均由医博士、针博上、按摩博士、咒禁博士所教学生中通过考试任用。
北齐太常寺所属有太医署,置令及丞,掌医药等事。隋唐沿置。隋太医署属官有主药、医师、药园师、医博士、助教、按摩博士、祝禁博士等员。唐太医署属官有府、史、主药、药童、医监、医正、药园师、药园生、掌固,执行医疗业务的有医师、医工,针师、针工,按摩师、按摩工,咒禁师、咒禁工,均由医博士、针博上、按摩博士、咒禁博士所教学生中通过考试任用。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省警务处,掌办视察全省警务;其下设视察员至多八人。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警务处统设视察二至四人,不分设视察长与视察员。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与保安处合并为警保处。
官名。西汉置,属左冯翊,为廪牺令副职。廪牺主藏谷养牲,以供祭祀。东汉省。官名,西汉置,为廪牺令之副,佐令掌保卫治安。东汉省。参看“廪牺”、“廪牺令”条。
明清布政使别称。明清两朝布政使的别称,又称“藩司”、“方伯”,主管一省人事与财务。详见“布政使”条。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笙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教奏乐器中笙管之属。北周依《周礼》之制,置司吹中士,正二命;司吹下士,正命。属春官府乐部中大夫。
任官制度。明朝定以监生往各衙署历事制度。往各部掌写本之事,或随同御史出巡。往各司写本者,户部十名,礼部十八名,兵部二十名,刑部十四名,工部八名,都察院十四名,大理寺、通政司各四名,随御史出巡者四十二名
监狱类名。清末始置内外城拘留所,分属内外城巡警总厅。国民党政府规定,拘留违警及依其他法令应行拘留的人犯的场所称为拘留所,是由警察机关直接管辖的监狱机构。设所长一人,由该警察机关委派,并设医士、书记和男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吏员名。明清时山阳县(明代属南直隶,清代属江南)有堤官一人,秩未入流,掌守护河堤。
见“副司幄”。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①基层行政官吏,五家之长。《管子·小匡》: “制五家为轨,轨有长; 十轨为里,里有司。”②军队下级官吏。《国语·齐语》:“五家为轨,故五人为伍,轨长帅之。”官名。春秋时齐国乡遂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