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府右长史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与左长史共同处理日常政务,位在其下,实际地位相当于尚书仆射。参见“太府”。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与左长史共同处理日常政务,位在其下,实际地位相当于尚书仆射。参见“太府”。
即“忽鲁”。
小官吏名,《史记·李斯列传》:“胥人者,去其几也。”注:“《索引》:胥人犹胥吏,小人也。”
北洋政治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非法议会之一。成立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六月二十日,是根据约法会议制定的《参政院组织法》而产生的。参政院的性质,依《新约法》的规定是:“应大总统之咨询,审议重要政务
官名,汉置,为无固定职事的散职官员。《汉书·申屠嘉传》:“至朝,嘉请诛内史错。上曰:错所穿非真庙垣,乃外堧垣,故冗官居其中,且又我使为之,错无罪。”注:“师古曰:冗谓散辈也,如今之散官。”
官名。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改司录参军置,职如故。
官名。清末置,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农工商部副长官。见“农工商部”。
掌驿之吏名。北周置,见《周书·韦孝宽传》,掌驿传之事。北周时有驿路、传舍和村驿,官吏办理急事得驰传乘驿。驿将可通称驿帅,也就是驿司,胡三省《通鉴注》说:“驿司,掌驿之吏。”北周时称驿司为驿将,与烽长之
官署名。南朝梁置,东宫诸局之一,设中守舍人等流外官。
官名。南朝外殿中监属官,见《南齐书·高帝纪》 。
春秋齐国地方基层行政组织。《国语·齐语》:“管子于是制国,五家为轨,轨为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