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微卢烝
官名。西周设置,见《尚书·立政》。“夷”、“微”、“卢”是当时的一些服属于周的落后部族,“烝”是他们的君长。
官名。西周设置,见《尚书·立政》。“夷”、“微”、“卢”是当时的一些服属于周的落后部族,“烝”是他们的君长。
魏晋与南朝时,世代执兵役的称为士,其家庭通称士家。士家的社会地位低于民户,魏时即规定士家不得与平民为婚姻。晋代有关于士家服兵役的具体制度:凡家有二丁、三丁者,均取一人,四丁者取二人,六丁以上者取三人。
官名。又称分守道。明清道员之一。主掌钱谷之事。如再兼某衔者,则更兼管其事。明朝永乐(1403—1424) 年间,常派方面官巡视民瘼,遂定布政司之右参政、右参议分守各属府州县。共设六十道。两京不设布政司
官署名。清末法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收发定罪人犯、京外来往文件折奏、逾限统计书表,掌罚书手、皂差、禁卒,宣告各项示谕,收发、修造刑具并全署工程各事项。置员外郎、主事各二人。法部内部
爵名。参见“开国侯”。南朝梁始置,与开国郡侯同为三品。陈制同梁。北齐亦置开国县侯,与散县公同为从二品。
民国时期省和特别行政以外的政区。因其与省区相对,亦称地区。北洋政府时期,二十二行省和五个特别行政区以外的外蒙古、内蒙古、青海、西藏等均称地方。国民党政府时期内蒙古地区建立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省,青海亦
官名。唐朝内诸司使之一,始置不详。主宫内储供、监膳事。五代后梁仍置。宋朝属东班诸司使,无职掌,仅为转迁之阶。金朝宣徽院尚食局置,位提点下,从五品,掌知御膳、进食先尝,兼管从官膳食。官名。唐始置,以宦官
爵名。清初九等世爵之第七等。乾隆元年 (1736) 定汉文名为“骑都尉”。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封爵之下四级世职的第二级。分为二等,叙正四品。参见“骑都尉”。
官名。明初户部北平部、刑部北平部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属部之事。参见“北平部”。
官名。1、总兵的别称。清人称总兵为总戎。参看“总兵”条。2、主管军事的长官。《周书·王褒传》:“王褒本以文雅见知,一旦委以总戎,深自勉励,尽忠勤之节。”唐杜甫《诸将》之四:“殊锡曾为大司马,总戎皆
宋朝太学职事名,即前廊学录。参见“学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