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单
文书之附页。清朝官场习惯,凡属员向长官禀事,对不便写于手本内之事则另书于一张单帖上,夹附在手本的第一幅内,称“夹单”。
文书之附页。清朝官场习惯,凡属员向长官禀事,对不便写于手本内之事则另书于一张单帖上,夹附在手本的第一幅内,称“夹单”。
大昆弥是西域乌孙国王的王号,昆弥即昆莫。《汉书·西域传·乌孙国》:“大昆弥治赤谷城”,“昆莫年老,欲使其孙岑陬尚公主……岑陬遂妻公主,昆莫死,岑陬代立。岑陬者,官号也,名军须靡。昆莫,王号也,名猎骄靡
官名。北魏王、公、侯、子国皆置。职比家丞,总统臣吏。
见“国论左勃极烈”。
官名。战国置。掌文书的小吏。《墨子·备城门》:“城上十人,一什长,属一吏士”。1、将帅下的军官。《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约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法者,吏士之罪也……遂斩队长二人以循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宪司次官,员二人,佐司宪中大夫掌本司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亦作“官僚”。① 即官吏。《国语·鲁语下》:“今吾子之教官寮。”《北史·卢楚传》: “官寮多不奉法,楚每有纠举,无所回避。”② 官员之公务。《国语·楚语上》: “官寮之服,于是乎临之。”
官名。简称文选司员外郎。明清吏部文选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 (1396) 改选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汉员外郎一人,以科甲出身者注授。满洲、蒙古
勋官号。唐高祖武德七年(624) 改上开府仪同三司置,八转勋官,比正四品。宋朝置为第五阶勋官,秩正四品。金朝为第五阶勋官,正四品。元朝为第五阶勋官,正三品,只用于封赠。明朝置为第五阶武勋,正三品,再考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掌监督。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统军司”、“北院”条。官名。辽置,见“北院都统军司”。
北洋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保障法草案》的规定, 文官非得其同意, 不得转任同等以下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令其休职:一、依惩戒法的规定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