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译官”。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禁喧哗。《周礼·秋官》: “衔枚氏,下士二人,徒八人”,“掌司嚣。国之大祭祀,令禁无叫。军旅、田役,令衔枚。禁叫呼叹鸣于国中者,行歌哭于国中之道者”。官名。周置
官名。秦汉始置左校令及丞,三国魏并于材官校尉,晋少府复置左校令、东晋后期改材官校尉为材官将军,又罢左校令。南朝宋齐梁陈复置左校令、丞。北齐太府寺始置左校署令及丞。隋唐改隶将作监,掌木器制作,以供宫室悬
明清太监之通称。
官名,汉置,属少府,掌择米。《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官……十六官令丞。”注:“师古曰:太官主膳食、汤官主饼饵,官主择米。”《后汉书·孝殇帝纪》:“其減太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火禁。《周礼·秋官》: “司烜氏,下士六人,徒十有六人”,“掌以夫遂取明火于日,以鉴取明水于月,以共祭祀之明斋明烛,共明水。凡邦之大事,共坟烛庭燎。中春,以木
①谓官非三公而仪制待遇同于三司(三公)。《后汉书·邓骘传》:东汉殇帝“延平元年(106),拜骘车骑将军,仪同三司,始自骘也。”魏晋时期,授予开府位从三公之文武官。南北朝授予范围不断扩大,逐渐成为官号。
司法部直属机构。北洋政府于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十月二十六日公布《司法储材馆章程》,设立司法储材馆,专事培养司法人才。设馆长一人,由司法总长聘任;其下有学长一人,秘书二人。馆内分设教务、总务、稽
官名。辽朝置,属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右龙虎军大将军下。统和二十八年(1010)有左龙虎卫上将军萧合卓。
金代俸禄制度。其制是岁俸支给钱、币(即帛)、绢、绵,并有职田之制。京官无职田,外官自三品以下始给职田。职田岁收之粟送至官仓,官员从职田中应享受的收入,按定额随月俸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