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前锋侍卫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前锋侍卫。亦有额定人数。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前锋侍卫。亦有额定人数。
七校尉,简称七校,详见“七校”条。
官署名。西夏置,然不在西夏官制序列中。设博士。
官名。南朝梁,陈 “中抚将军” 的别称。亦省称为“中抚军”。
官名。五代后梁置,掌洛阳苑囿园池之事。宋初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
① 举荐。汉朝用为选官主要途径。后世因之。有察举、荐举、奏举等名目。② 宋朝科举制度,举人参加乡试或省试一次,作为一举。一举约三年。凡举人应试,均需登记举数。乡试达到一定举数,可免一解或永免文解,直赴
官名。明代置于各盐场,掌盐仓的管理。
官署名。清朝礼部主客清吏司所属机构,分办本司事务。参见“主客清吏司”。
监狱官名。北洋政府置于新监狱,承典狱长之命,分掌警备、教育、作业、卫生、用度及其他事务。监狱各科科长以看守长兼任。陆军监狱设看守长一至四人,相当于准尉。国民党政府监狱沿置。
即“小吏部下大夫”的省称。
官名。别称协统,清末新陆军一协之长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协一人,从二品,由协都统充,简放。掌统辖全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