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刑司右审刑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于审刑司置,一人,正六品。掌审理刑狱之事。十九年罢。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于审刑司置,一人,正六品。掌审理刑狱之事。十九年罢。
古时官员丁忧,须去职,居家守制。若守制未满期而应朝廷之召出而任职,称为夺情。另有朝廷要员,因某种需要,特命不必去职居丧,以素服留署办事,但不参与吉礼者,亦称夺情。官吏去职守丧在家,朝廷强令其出来做官,
即“迷儿军万户”。
即“伊齐额尔吉哈福布勒哈番”。官名,这是满语的音译,也译为“伊齐额尔吉哈福布勒哈番”,汉名为“右通政使”。明朝洪武10年(公元1377年)置右通政使一人,为通政使司的副长官,正四品,助通政使掌受内外章
见“使院牙职”。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司弓矢下大夫二人, 中士八人,掌管弓矢。北周依《周礼》置司弓矢中士,正二命;司弓矢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武藏中大夫。
民国军制。军队中级军官曰校,分上校、中校、少校。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见“校官”。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末,刘备置,以马超任之。建安二十四年,群臣奉刘备为汉中王,上表于汉献帝时,马超以此职列名首位。三国魏时与平东、平南、平北将军合称四平将军。多持节都督或监某一地区的军
官名,即青鸟氏,少昊置,为历正属官,掌司立春立夏。《左传·昭公十七年》:“青鸟氏,司启(开)者也。”注:“立春立夏谓之启。”《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昊鸟师鸟名。”注:“张晏曰:少昊之立,凤鸟适至,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隶兵部,掌兵部帐籍,颁发武选告身。南宋因之。
散官名号。北宋始置。前期为正八品下文散官。神宗元丰三年 (1080) 后改置为新寄禄官,正九品。取代旧寄禄官大理评事。金再置为文散官,以授正八品下文官。元朝沿置,改文官正七品,敕授。明为文官正七品,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