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兵司令部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全国宪兵指挥机关,隶属于军事委员会。设司令一人,中将级;副司令、参谋长各一人,均为少将级。司令部内部设参谋、副官、军需、军械、军医等处,处下设科。处长为上校或同等佐属,科长为中校或同等佐属;科员、参谋、副官为中校以下军官或同等佐属。所辖独立的宪兵团队,执行任务时由所在地长官指挥,其人事、经理等事务则由宪兵司令部直接管理。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全国宪兵指挥机关,隶属于军事委员会。设司令一人,中将级;副司令、参谋长各一人,均为少将级。司令部内部设参谋、副官、军需、军械、军医等处,处下设科。处长为上校或同等佐属,科长为中校或同等佐属;科员、参谋、副官为中校以下军官或同等佐属。所辖独立的宪兵团队,执行任务时由所在地长官指挥,其人事、经理等事务则由宪兵司令部直接管理。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虞部侍郎置。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置虞部郎中。官名。隋初工部所属虞部司的主官为虞部侍郎,炀帝改诸曹侍郎为郎,称虞部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加中字,称
即“直隶清吏司郎中”。
官署名。北魏置,属尚书省。管理南方州郡的考课、选举、辞讼以及巡察等事务。以南部尚书为长官,下设有南部大夫、南部长、南部令、南部郎、南部主书等属官,以及由内廷派驻的南部给事中、给事等,亦有以他职兼理曹事
官署名。汉朝置,属御史台。《宋书·百官下》: “掌律令。”设侍御史掌其事。西晋改置法曹。官署名,汉置,属御史台,掌律令,由侍御史主其事,西晋改置法曹。见《宋书·百官下》。
官名。北齐置,太史署次官,亦称太史丞。佐太史署令掌本署事务。
官府治事之法度。《周礼·天官·大宰》:“六曰官法,以正邦治”。郑玄注: “官法,谓职所主之法度。”
① 初为君王辅政大臣如相国、相邦、丞相等官的泛称。《吕氏春秋· 制乐》:“宰相所与治国家也。”《韩非子· 显学》:“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秦、汉以来成为对辅佐皇帝、统领百官、综
即休息、洗沐,指古代官员的例假。汉朝律令规定,吏五日得一休沐。唐朝永徽二年(652)二月定制,百官每十日一休假,称为旬假,又曰旬休。宋朝岁节寒食、冬至,百官休沐五日,上元、中元休沐一日,每旬择皇帝不御
官判用语,指真除实授。汉朝官吏有真、守之分。官吏由守 (代理) 转正曰真。后世如北齐等沿用。亦指“行”、“兼”。或“领”某职的官员得到朝廷的正式除授。官制用语,秦汉官吏初任试用期为一年,满一年后,称职
官署名。置于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领匠夫三百余户,营造素白琉璃砖瓦。秩从六品,隶少府监。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下辖南、北窑场与琉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