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色司长官,员一人,掌各种器物、衣料的着色。下设小司色上士以佐其职,领缋工中士、漆工中士、油工中士等官属。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官
官署名。北宋通进银台司置,掌接受中书、枢密院所下宣敕,登记后颁下,设发敕官三人,以中书沿堂五院通引官以下充任。官署名。宋置,掌承受中书省、枢密院下达的命令,登记后宣布于下。见《宋史·职官一·进奏院》。
宋制,诸监司执行监察任务时有监察纪律以相约束。如《职制敕》中规定:“诸监司,巡历所部不遍者,杖一百;遍而不申,减二等。”“诸监司巡按,巧作名目,追呼巡尉弓兵,将带出本界者,杖一百。”“诸监司,每岁诣所
官名。清乾隆十六年(公元1751年)置御船处,管理奉宸苑、圆明园、清漪园御舟事务。主官为管理大臣,无固定员额;下设司员、笔帖式、司匠、催长、水手、网户等,掌承应皇帝游幸坐船事务。
官名。唐代军府的属官。《新唐书·百官四下》:“诸军各置使一人……刺史领使,则置副使、推官、衙官、州衙推、军衙推。”又《旧唐书·杜审言传》:“又尝谓人曰:吾之文章,合得屈(原)宋(玉)作衙官;吾之书迹,
官名。“大舟”即“太舟”。详见“太舟”条。
文散官名。金置,秩从四品下。
官署名。元仁宗延祐三年(1316),建大永福寺,置营缮提点所。五年,改提点所为都总管府,秩正三品。文宗天历元年(1328),复改为提点所。三年,又改为永福营缮司。
官名。北周置。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五二○《宋永贵墓志》:“大象元年(579),任右宫伯右侍散二命士,二年,迁大都下士。”正一命。官名。北周置,府属不详,可能是夏官府的属官。
官名。南宋初年置,为临安府行政长官。孝宗乾道七年(1171)罢,以皇太子领临安府尹事。九年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