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盗
官名。同“宪盗”。战国秦置。掌追捕盗贼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害盗别徼而盗,驾(加)罪之。”
官名。同“宪盗”。战国秦置。掌追捕盗贼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害盗别徼而盗,驾(加)罪之。”
泛指掌管监狱的官吏。《汉书·晁错传》:“奸邪之吏,乘其乱法,以成其威,狱官主断,生杀自恣。”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诸州乘驿人为咸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①周朝王室及诸侯卿大夫的子弟。《毛公鼎铭》: “命汝摄司公族雩(与)参有司,小子、师氏、虎臣。”《左传·宣公二年》:“(晋)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适而为之田,以为公族。”②官名。“公族大夫”省称。周朝置。
官名。北魏秘书省属官。详见“钟律郎”。
官名。隋朝太子门下坊内直局次官,置二员,从六品。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内直丞,隶太子左春坊。
“大行台尚书仆射”的省称。
元明以来地方之职役。清朝由州县派官充任。每甲辖数十百家,往往为一乡。乡中设乡约约束,有里长司劝化之事,而统归总甲管理,又,山西、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种地民人内亦设此官,位在十家长之上。每堡设牌头四名,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盐政的宦官。《周礼·天官》:“盐人,奄人二人,女盐二十人,奚四十人”,“掌盐之政令,以共 (供) 百事之盐; 祭祀,共 (供) 其苦盐散盐; 宾客,共 (供)
官名。战国秦置。宦官中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传食律》:“不更以下到谋人,粺米一斗,酱半升,采(菜)羹,刍槁各半石。宦奄如不更。”
明朝按察副使之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