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陆军部军衡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掌军衡司事。
官名。唐玄宗开元十五年 (727) 以亲王遥领节度使,而以在军主持事务者称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
历朝对因罪、因过革职归旗或四籍住闲官官之称呼。
参见“司弓”。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经理庶务,管辖制内弁目兵役。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军中佐官名。清末新军在军一级设护军官,掌理庶务,统
官名。南宋以吏部郎官改称,参掌尚书右选之事。
官名。见“某部族详稳司”。
官名。辽朝置,为东京都总管府长官,兼理辽阳府事。
官名,也称木正,汉置,掌林木选材。《汉书·地理志上·蜀郡》:“严道(县),有木官。”官名。西汉时蜀郡有木官,在严道县。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