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事
密封的章奏,亦称“封章”。汉朝制度,臣下奏事,防有泄漏,以皂囊封板,谓之封事。其制似始于汉文帝,后相沿成故事。昭帝时上书者皆为两封,其一称副本,由领尚书事者先发之,所言不善,辄搁置不奏。宣帝时为夺霍氏权,遂去副封,以防壅蔽。后代或沿用。
密封的章奏,亦称“封章”。汉朝制度,臣下奏事,防有泄漏,以皂囊封板,谓之封事。其制似始于汉文帝,后相沿成故事。昭帝时上书者皆为两封,其一称副本,由领尚书事者先发之,所言不善,辄搁置不奏。宣帝时为夺霍氏权,遂去副封,以防壅蔽。后代或沿用。
官名。即祠部郎中,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祠部郎中。
唐制,任命六品以下官称敕授,见《资治通鉴·唐纪二十五》“景云元年”条。宋制,凡官员由中书省任命者,称为敕授。元制亦自六品至九品为敕授,由中书省牒署之。
清朝绿营兵对军官守备之尊称。
官署名统称。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三司所辖三部勾院、都磨勘司、都主辖支收司、拘收司、都理欠司、都凭由司、开拆司诸机构之统称。
即“汉儿行宫都部署院”。
见“封印”。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班,地位仅高于偏、裨将军。
① 官署和行政区域通称。汉朝刺史分部,又称部刺史。北齐中央诸署(令丞所掌)之下常分诸部。郡县也常分部置尉。北魏则有“八部”,各置大夫,地位相当于尚书诸曹; 又置天地东南西北六部大人官。清朝中央行政机构
官名。隋朝十二卫将军之一,置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总府事并统诸鹰扬府。唐朝沿置二员,从三品,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命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
官名。三国吴所置尚书郎之一。《三国志·张温传》:“令守尚书户曹郎”。隶户曹尚书。官名,三国吴置,属户曹尚书,佐尚书掌财政、赋役、田宅等事。《三国志·吴书·张温传》:“又(殷)礼之还,当亲本职,而令守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