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稍伯上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职掌参见“稍伯中大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职掌参见“稍伯中大夫”。
长官的下属官吏,也称“属僚”。《三国志·吴书·孙登传》:“接待僚属,略用布衣之礼。”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协调乐律。《周礼·春官》: “典同,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六律六同之和。以辨天地四方阴阳之声,以为乐器”。“凡为乐器,以十有二律为之
宋朝军职名。太宗时置,隶侍卫司,为骑兵龙卫军、步兵神卫军统兵官,地位略低于殿前司所属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北宋中期以后,多不领本职,成为武将虚衔。
官制用语。唐宋弹劾制之一。凡台、谏官向朝廷上奏疏弹劾官员犯有公罪,以及閤门、御史台检举官员违犯仪制等事,皆称弹奏。
官名。西晋置,为县属吏。吏名。晋代置于县,见《晋书·职官志》。其职掌当在于守护县狱。
官名。简称验封司郎中。明清吏部验封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司封部郎中设,一人,南京吏部验封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以科甲出身者注授。
官署名。清末责任内阁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四月成立责任内阁,始设。掌统一各部统计事件并其他统计事宜。置局长一人,副局长一人,并佥事、录事等。官署名。民国初置,属国务院。后来,民国十九年,国民政
官名。明清户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 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 (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 (1665) 裁。
官名。见“国舅乙室已大翁帐详稳司”。
官名。宋朝发兵征讨时或置,为临时军事统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