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右选员外郎
官名。见“尚书右选郎中”。
官名。见“尚书右选郎中”。
官署名。辽朝始置,设詹事、少詹事、詹事丞等官,以掌辅导皇太子之事。金沿置、元朝改设左、右詹事、副詹事等官。文宗时曾更名储政院,顺帝至正十三年(1353)复旧名。改设詹事、同知、副詹事。明初不置,洪武二
指遭父母之丧。又曰“丁艰”。父母死亡,子女要居家守丧三年,不任官,不婚嫁,不赴宴,不应考。官员丁忧,通常要解官持服,在家居丧,称“守制”,二十七个月为满。宋朝,武臣若丁忧不解官持服,则给假百日。清朝,
① 宋朝枢密院之别称。② 清朝军机处之别称。
官名。唐太宗贞观六年 (632) 始置,员一人,正八品下,为舟楫署长官,掌舟楫、漕运之事。玄宗开元二十六年 (738) 罢。宋初仅存空名,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
官名。西汉属水衡都尉,主工艺技巧,有丞。成帝建始二年 (前31)罢。一说即上林三官之一,主刻钱范。官名,汉置,属水衡都尉,由有专门技艺技术的人员担任,掌管工艺技术技巧。《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
官名。五官中郎、五官侍郎、五官郎中统称,隶光禄勋所属五官中郎将,主更值执戟,宿卫宫殿门户,出充车骑。凡指五官中郎将所属的郎官。如五官中郎、五官侍郎、五官郎中等,其俸分别为比六百石、比四百石,比三百石;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职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四人。俱奏补。佐参议审议法令。
即“管粮通判”。
金代官员升迁的方式之一。凡授东北沿边州郡而升者,称为边升。
官名。1、稾人也作槁人,掌管弓弩箭矢。《周礼·夏官·序官》:“稾人,中士四人。”注:“此官主弓弩箭矢。”2、稾人也作犒人,掌供散吏饮食。见《周礼·地官·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