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方狱
监狱名。南齐时京师有廷尉狱和尚方狱。《南齐书·到撝传》载:“撝颇怨望,帝令有司诬奏撝罪,付廷尉,将杀之。撝入狱数宿,须鬓皆白,免死,系尚方。”沈家本《狱考》按:“南齐时尚方盖有狱,故撝先系廷尉, 而后尚方也。”
监狱名。南齐时京师有廷尉狱和尚方狱。《南齐书·到撝传》载:“撝颇怨望,帝令有司诬奏撝罪,付廷尉,将杀之。撝入狱数宿,须鬓皆白,免死,系尚方。”沈家本《狱考》按:“南齐时尚方盖有狱,故撝先系廷尉, 而后尚方也。”
即“内帘官”。参见“帘官”。
即“帖麦赤”。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职方中大夫怀方中士佐官,正一命。
即“隆福宫右都威卫使司”。
官名合称。北魏初置,掌管国家日常政务。《魏书·官氏志》:“(道武帝)天赐元年 (404) 八月,初置六谒官,准古六卿,其秩五品。”其下各设大夫,元士,署令、长、丞等属官。
官署名。宋制,太府寺所属有和济局与惠民局,均掌配制良药出售以疗民疾。
唐代节度使、诸军使副使等的侍从人员。《旧唐书·职官志二》:“凡诸军镇使、副使以下,皆有傔人、别奏以从之。”明方以智《通雅》十二《官制》说:“傔人,悴也。”
① 殷周统军执政大臣合称。《尚书·甘誓》:“大战于甘,乃召六卿。”孔安国传:“天子六军,其将皆命卿也。”春秋诸国亦或置六卿统率六军。② 《周礼》六官之长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合称。《尚书·
①官制用语。汉代选拔官吏考试的第二个等级称乙科,在甲科之下。唐代明经分甲、乙、丙、丁四科,进士分甲、乙两科。② 明、清称举人为乙科。指科目的第二等,明清时作为举人的代称。参见“甲科”。
清朝雍正 (1723—1735) 以后传达皇帝谕旨的一种形式。凡皇帝上谕涉及重大机密政务者均由军机处直接封交兵部捷报处寄送有关官员,称为“寄信”,亦称“密寄”,外间官员谓之“廷寄”。根据受文官员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