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太平天国朝上职官。干王改革科举,废省试正、副掌考而设。每省派正、副各一员,职同燕爵。每三年一科,由天朝简放,考毕回京。
即“宣慰使司”。官署名。元置,掌军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宣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上报省。边境有军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只为元帅府。见《元史·百官七·宣慰司》。
官名。明制,鸿胪寺有司宾署,掌管外国朝贡使节的接待,按其等级而教其拜跪仪节。主官有署丞一人,正九品。
官名。明朝工部所属营缮所置,一人,正七品,为本所之长,以诸匠之精艺者为之。南京工部营缮所置一人。
官名。隋朝同州总监属官,置二员,视正八品。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门下省城门局校尉而置,隶殿内省 (即殿中省) ,后复隶门下省。员四人,从六品。唐朝沿置,掌京城、皇城、宫殿诸门启闭等事。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907)改门局郎。后
官署名。清末军咨处所属机构。宣统二年(1910)设。为军事参议院成立前的暂设机构。三年,改属军咨府。官署名。清置,为军事参谋机关。《清史稿·职官六·军咨府》:“宣统元年,以立宪大纲皇帝统帅海陆军,别建
武官名。见“大详稳司”。
官署名。即“稽勋清吏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后建立,属军事委员会。掌理军队纪律的维持与军法的执行事务。部内设校级军法官若干人,分处办事,掌管审理、定刑、管狱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直辖机构有各战区军法执行分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