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左副都御史

左副都御史

官名。又称“副宪”。明清都察院之副长官。佐左都御史掌院事。明洪武十六年 (1383) 设。左、右各一人,秩正四品。十七年升秩正三品。洪熙元年 (1425),南京都察院设右副都御史一人。清顺治元年 (1644) 改参政设。三年,定设满、汉各二人,为正三品。其右副都御史为巡抚、河道总督、漕运总督之兼衔,不设专员。


官名。明始置,为都察院的佐官,秩正三品。清沿置,满、汉各二人,品秩同明。参见“都察院”。

猜你喜欢

  • 拾遗左右

    官名。北魏初置。《魏书·丘堆传》:“太宗即位,拾遗左右,稍迁散骑常侍。”

  • 文学师

    学官名。东汉时郡国学校置,《隶释》一四《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有文学师四人,位次文学掾,掌教授经学。

  • 侯伯

    周朝称诸侯的伯长。《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

  • 工部督催所

    清代工部内部机构。掌按定限督催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所办之事。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由工部堂官在司员内委派,无固定员额。

  • 右卿士

    官名。西周春秋时设置,参见“卿士”。

  • 中下县

    县的等级之一。唐制在中县与下县之间有中下县一级。不满三千户为下中县,离京城五百里内及缘边之地,户一千以上即为中下县。

  • 国卿

    官名。诸侯的正卿,地位仅次于诸侯。《左传·襄公二十二年》:“国卿,君之贰也,民之主也。”

  • 宣授

    宋制,官员由枢密院任命者称为宣授。元制, 自一品至五品为宣授,以皇帝的“制”任命之。

  • 昭玄寺

    参见“昭玄”。官署名,北齐置,掌管诸佛教。其官有大统一人,统一人,都维那三人,也置功曹、主簿等以管理各州郡县沙门曹。见《隋书·百官志中》。

  • 分发任用

    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凡经考试院组织的高等考试、普通考试及格的人员,均分发至各机关任用,各机关必须接受,先学习一年,期满后实授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