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勋侍下士
官名。北魏孝昌二年(公元526年)置望士队四百人,取勋戚之族有武艺者为之,充任宿卫。北齐因其制置左右勋侍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左右宗伯中大夫。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所载为“掌陪左右庶士而守出入,则服金涂甲,左执吉良环,右执狰环长剑。十二人兼执狮子彤楯,列于左右庶士之外。行则兼带卢弓矢,巡田则与左右庶侍俱常服,佩短剑,如其长剑之饰。诸侍官,大驾则俱侍,中驾及露寝,半之;小驾,三分之一。”
官名。北魏孝昌二年(公元526年)置望士队四百人,取勋戚之族有武艺者为之,充任宿卫。北齐因其制置左右勋侍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左右宗伯中大夫。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所载为“掌陪左右庶士而守出入,则服金涂甲,左执吉良环,右执狰环长剑。十二人兼执狮子彤楯,列于左右庶士之外。行则兼带卢弓矢,巡田则与左右庶侍俱常服,佩短剑,如其长剑之饰。诸侍官,大驾则俱侍,中驾及露寝,半之;小驾,三分之一。”
见“子城使”。
官署名。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附于京师内外城地审厅内。掌京地审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长一人,检察五人,并典簿、主簿、录事等。
官名。宋代始于知府之下设通判,名义上虽为知府的佐官,其地位实与知府相似。辽金元诸府无通判,以同知为府的佐贰官。明清复于府置通判,与同知同为知府的佐官。参见“通判”。
官名。王莽分长安城旁(郊)为六乡,每乡置帅一人,掌乡事。见《汉书·王莽传》。
清制,军机大臣每天面见皇帝“承旨”,退出后根据皇帝的意见和要求拟写谕旨 (乾隆以后一般谕旨由军机章京拟),交给章京缮写好,然后进呈皇帝审定,称为“述旨”。
科举科目。亦称“博学宏词科”。南宗高宗绍兴三年(1133)沿唐制再立,为主要制举科目。金章宗明昌元年(1190)设为宏词科。至清乾隆(1736—1795)中,讳改“宏”为“鸿”。科举制科之一。宋置,属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位比王官。
官名。见“参议”。
官名。十六国后赵石勒置。《晋书·石勒载记下》:“以右常侍霍皓为劝课大夫,与典农使者朱表,典劝都尉陆充等循行州郡,核定户籍,劝课农桑。”
武臣的差遣职务。五代时后唐与后周设置,掌京城内外治安事务。参见“巡检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