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厩上士、中士、闲长下士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校人中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十六人,掌理马匹与其政令。汉太仆属官有大厩、未央厩令,掌乘舆及厩中诸马。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之下置左右厩上士各一人,正三命,左右厩中士,正二命;左右厩闲长下士,正一命。掌养军马之事。所属有左右厩奉乘各二十人,左右厩驭夫各一百三十人。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校人中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十六人,掌理马匹与其政令。汉太仆属官有大厩、未央厩令,掌乘舆及厩中诸马。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之下置左右厩上士各一人,正三命,左右厩中士,正二命;左右厩闲长下士,正一命。掌养军马之事。所属有左右厩奉乘各二十人,左右厩驭夫各一百三十人。
官署名。西周置。王室处理国政的权力机关。在内任职者称卿事。《作册令尊铭》: “王命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官署名。商末周初始置,其长官称卿事,也写作卿士,掌国家政事。甲骨卜辞作卿史,如“其令
参见“左士郎”。
官署名。北齐太常寺置,掌诸乐及行礼节奏等事,有令、丞,兼领清商部丞。隋唐五代皆置,隋令二员、丞二员、乐师八员,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乐师为乐正,置十员; 唐朝令一员、丞一员,另有乐正,掌祭享钟律,
宋朝宫观官名。仁宗庆历八年(1048)置,以武臣观察使充任。
封号。清朝藏传佛教职任喇嘛。位在副达喇嘛之下,格斯贵之上。于北京、盛京、热河等地各设若干人。分掌佛教寺庙事务。
官署名。民国置,为县司法机关,设在没有法院的县政府,受理民事、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及非讼事件,设审判官,独立行使审判职务;设书记官,掌记录、编案、文牍、统计等事务。检察职务,由县长兼理。关于司法行政事务
官名。明朝管理全国道教事务衙门道录司职官。洪武十五年(1382)置,左右各一人,从八品,以道士为之。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敌烈部人组成之皮室军。设详稳等职。
官名,为“五兵尚书”的省称。魏置,五兵指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详“五兵尚书”条。见《通典·职官五·兵部尚书》。
官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于各王府置。九年罢。二十八年,于靖江府置咨议所,再置咨议一人。成祖即位,改咨议所为长史司,遂罢。清末陆军部亦置。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兵部为陆军部,分属承政、参议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