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执
尚书仆射别称。《陈书·张种传》: “宜居左执”。
尚书仆射别称。《陈书·张种传》: “宜居左执”。
官名。明朝于诸王府典仪所分置,一人,正九品,掌陈仪式。
警官名。北洋政府设于京师警察厅,员额三十九人,凡荐任警职均以警正充任,其地位在警佐之上。
官制用语。代理、兼摄之意。汉朝指官吏未授正式官衔暂且代行职权,其位低于正式官职。亦指副职。如假候、军假司马。魏晋南北朝多见,举凡实职、加官皆可假授。北魏更有“假爵”之制。授于假职者,或为临时性,以提高
宫中女官的泛称。《后汉书·皇甫规传》:“前世尚遣匈奴以宫姬,镇乌孙以公主。”注:“元帝赐呼韩邪单于待诏掖庭王嫱为阏氏也。武帝以江都王建女细君妻乌孙王昆莫为夫人也。”
官署名。简称“四川司”。①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四川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四川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神策等十一卫及南直隶
官名。明末李自成农民军政府于崇祯十七年(1644) 正月置。以牛金星任,成为文官之首,实握宰相之权。
仓曹史的别称。汉朝郡县皆置仓曹史,掌谷物。参看“仓曹史”条。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一不领民酋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四品。
官名。即督理钱法侍郎。明末於户部置,品秩正三品,与侍郎同。天启五年 (1625) 因钱法混乱,专设户部侍郎一人督理。清亦置。参见“督理钱法侍郎”。
秦汉兼理司法的京师行政长官,在秦为内史与咸阳令,西汉为京兆尹与长安令,东汉为河南尹与洛阳令。此后历代例由京尹、京县令兼理京师司法审判工作。宋代规定京师开封府与大理寺同为中央审判机构,故宋代开封府的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