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街道录院
见“道录院”。
见“道录院”。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人数不定。六品。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七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唐始制,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功局,员二人,正八品。为司记、典记之佐,协掌宫内诸司簿书,出入录目,番署加印,然后授行之事。宋、金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
官名。殿中省佐贰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殿内丞置,员二人,从五品上协助殿中监、少监处理本省日常事务,兼勾检稽失,省署抄目。高宗龙朔二年(662)随本省改名中御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北宋前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永昌宫契丹军民之事。设都部署、副部署、判官等职。
管理奴隶的机构。始于契丹遥辇氏时期。于越释鲁遇害,其首恶家属没入瓦里。淳钦皇后时析出为著帐郎君,世宗下诏免之,其后凡内外戚属及世官之家,犯反逆等罪,复没入于此。各宫帐、部族皆有瓦里。官署名。辽置,掌管
官名。清朝十五善射处之职官。额设二人,位十五善射处管理大臣之下,由管理大臣于善射之官员内奏派。协助管理大臣掌习射事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宾部司次官,员一人,亦称小宾部或宾部下大夫,佐宾部中大夫掌南朝陈、北齐、突厥等敌国使臣晋见皇帝的礼仪。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
县分职吏名。秦置,《史记·货殖列传》记“宣曲任氏之先,为督道仓吏。”“督道”为秦时仓名,见陈直《史记新证》。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 (1407) 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清河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清河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