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道员名。清初在福建设置,后废,以沿海巡道兼巡海之事。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位参事之下。无定员,视事之繁简酌置。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汉代称循常例的迁转为迁补。如丞相例由御史大夫迁补,御史大夫常由中二千石迁补,中二千石常选郡国守相高第者选补。《汉官仪》中有若干循例迁转的记载,如“光禄勋有南北庐主事、三署主事,于诸郎之中察茂才高第者为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负责饲养祭祀用牲。《周礼·地官》: “充人,下士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系祭祀之牲牷。祀五帝,则系于牢,刍之三月。享先王,亦如之。凡散祭祀之牲,系于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显禄王之下。
见“门下督”。官名,也简称门下督,汉置,掌侍从护卫。长官外出,侍从保护;长官在官府,巡察守护。《后汉书·舆服上》:“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导从,置门下五吏:贼曹、督盗贼、功曹,皆带剑,三车导;主簿、主记
北洋政府选拔县级司法官的考试制度。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五月一日公布的《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任用章程》的规定关于县司法公署审判官的考试由各省高等审判厅厅长于省会组织典试委员会执行。典试委员会设
即侍御史知杂事。
禁军名。后周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周广顺四年(公元954年)四月, “以先降到江南兵士, 分为六军,共三十指挥,赐号为怀德军。”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理川泽。《礼记·月令》:“命泽人纳材苇。”官名。掌管川泽水草地区。《礼记·月令·季夏之月》:“命泽人纳材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