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使司军器局
官署名。明置,掌造军器。主官有大使一人,秩从九品;副使一人佐之。
官署名。明置,掌造军器。主官有大使一人,秩从九品;副使一人佐之。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江苏清吏司长官。简称江苏司郎中。雍正十二年 (1734)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晋朝郡、县官府亲近属官,掌众杂事。位高于记室史。官名。更始元年,光武为太常偏将军时,曾以祭遵为门下史,掌门下事,从征河北。《后汉书·祭遵传》:“及光武破王寻等,还过颍阳,遵以县吏数进见,光武爱其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朝官以上充任,为将作监长官,仅掌祠祀供省牲牌、镇石等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将作监复以监为长官,遂罢。官名。宋初将作监的主官。见“将作监”。
内官合称。南齐高帝建元三年(481) 置太子宫官,以良娣、保林、才人为三内职。
官名。辽朝设,为东京宰相府官员,次于左相。
官署名。元朝置,掌太子供帐,隶詹事院、储政院。置令、丞各二员。
宋代禁兵军士的通称。
满语官名。汉译有二: ①副总管,为总管(“乌赫哩达”)之副职。②苑副,为清朝内务府奉宸苑所属南苑、圆明园、长春园、畅春园、清漪园等处之管理官员,苑丞之副职,品秩从七品至未入流不等。
官名。南朝宋置。总章监、鼓吹监设,典音律等事。铜印、墨绶,朝服。任职总章监者,进贤一梁冠。见《宋书·礼王》。
官名。。亦称“典乐大臣”。清朝乐部之长官,掌部事。乾隆七年(1742)设,以礼部满洲尚书一人兼充,或从王大臣内知乐者特旨简派,无定员,后亦由各部侍郎兼总管内务府大臣者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