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或名提举坑冶司。宋朝置,掌收山泽之利,鼓铸泉货,以供国家之用,设提点坑冶铸钱公事等官领之。凡地利所入及铸钱,岁有定额,视其盈亏而行赏罚。参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
官署名。简称屯田司 。明清工部四司之一。掌理设置屯垦,增益军储,抽分征商,伐薪烧炭,百官茔制之事。后屯种事废,主管陵工。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 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三人,南京工部屯田清
官署名。南朝梁置,东宫诸局之一,设中守舍人等流外官。
也写作“王庭”,即帝王视政的殿廷。参看“王庭”条。
官名。南诏官,与坦绰、布燮同谓清平官,决国事轻重,犹唐朝之宰相。
官名。金置,为器物局的主官,见“器物局”。
官名。匈奴置。以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独鹿王之下。
官署名。即“太常礼院”。
官名。(1)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设置,由省委任,直属县知事,为有给职。主要掌理县署委办事件,督饬村长办理行政事务。(2)国民党政府设置,一为县以下的区署的主官,辅佐县长总理全区政务。参见“区署”。二为市
泛指掌祭祀祈祷的官。《汉书·郊祀志上》;“祝官有秘祝,即有灾祥,辄祝祠移过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