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准署
官署名。北齐司农寺置,设令、丞,掌平准之事。隋初因之,炀帝时改隶太府寺。唐沿置,掌供官市易之事,凡百司不用之物及没官之物皆以时出卖。设令、丞、监事、典事等官职。
官署名,汉置,掌平物价,其长官称令,有丞一人。参看“平准令”条。
官署名。北齐司农寺置,设令、丞,掌平准之事。隋初因之,炀帝时改隶太府寺。唐沿置,掌供官市易之事,凡百司不用之物及没官之物皆以时出卖。设令、丞、监事、典事等官职。
官署名,汉置,掌平物价,其长官称令,有丞一人。参看“平准令”条。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标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赞佐营务,参画机宜。
官名。唐朝武则天垂拱元年(685) 改右尚方令置,为右尚署长官,二员。初为正八品下,玄宗开元 (713—741) 初升从七品下。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参见“右尚署”。
官署名。金朝置。掌校订翻译经史等务。设知院掌院事,从五品; 下设同知院事、校理等职。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改经籍所署。后罢。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会福总管府,掌大护国仁王寺田产。初为襄阳等处水陆地土人户提领所,成宗大德元年(1297)改为提举司。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京师分区警察署的派出机构。北洋政府设置,根据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十二月公布的《设置派出所规程》,派出所采取两种组织形式:一种是各区署就所辖区域划分若干段,每段于守望地设立的派出所,统称为“各段巡
官名。东汉顺帝汉安元年 (142)始置,员一人,秩六百石。官名,汉置,为承华厩长官,属太仆,掌管厩中政令。《后汉书·百官志》“太仆”条注引《古今注》说:“汉安元年七月,置承华厩令,秩六百石。”
官名。北洋政府于审计院设置审计官十五人,协审官二十七人,须得年满三十岁以上,曾任荐任官以上满三年而有成绩,或在专门以上学校学习政治、经济学三年以上毕业并任行政职务满一年以上者,由院长呈请大总统任命,分
官署名。元末设置,为御史台的分司机构。顺帝时变乱时起,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北、江西、福建等处,文书送到南台则路途不便,直送内台又无先例,于是御史大夫鄂勒特穆奏请在福建设立分台,上述各处文书便可由
官名。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令各省旧军改为巡防队,亦称巡防营。三十三年定制,分前、后、中、左、右五路驻防,每路设统领官一人。由勇营、绿营资深而年富力强之军官中调充。掌该路各
官名。金朝置。为奉朝廷派遣,理问刑狱、审查诉讼案牍和纠察官员等。设于世宗大定 (1161—1189)间。官名。金代临时派遣,其职掌是与监察御史分诣诸州考核官吏。天眷三年(公元1140年)温都思忠曾任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