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
官名。南朝陈置。《陈书·儒林·沈志道传》:“解褐扬州主簿,寻兼文林著士。”
北洋政府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各种非法议会之一。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四月二十四日,临时执政段祺瑞下令,谓“法统”已成陈迹,制宪应早实现。五月一日公布《国民代表会议筹备处条例》。依此条例制定的《
共工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共工”。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以老年男子充任,官阶为职同总制。掌巡查女营事务,员额不定。
宋朝法令文书名。即长期适用的敕文汇编成册者。如《太平兴国编敕》、《咸平编敕》、《天圣编敕》。其中,除诏敕正文外,常附有看详、申明、指挥、赦书、德音等。与律并行,且有优先适用效力。
州门下吏名。北魏司州有门下督,见《八琼室金石补正》一三《校官郎淳于道等残刻》;扬州亦有门下督,见《魏书·灵征志下》。职主州府兵卫。
官名。即司农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司农卿。
官名。掌民众百姓教化。春秋战国置。《管子·五行》: “天子出令,命左右司徒、内御,不诛不贞,农事为敬。”战国铭刻有大司徒,又有右司徒、左司徒等职官名。
专差御史名。明制以御史提督两京学校,员额各一人,万历末南京增设一人。其职任是提督两京及直隶府州县学,任期三年,其间须两次考试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