廪给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设于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隶通政院,掌诸王、诸蕃国、各行省使客饮食供张。置提领、司令、司丞各一员。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设于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隶通政院,掌诸王、诸蕃国、各行省使客饮食供张。置提领、司令、司丞各一员。
明朝南京科举考试的别称。明清科举之制,通称江南乡试为南闱。
见“税课提举司”。
元代镇戍兵的一种。由内迁的蒙古人组成,驻屯在山东、河南、河北等地区,为专业性的军队,世代服兵役,军士之家称为军户。
见“使匈奴中郎将”、“护匈奴中郎将”。官名,西汉置,掌出使匈奴。汉武帝与匈奴来往,常以中郎将为使臣为临时性的,后成为定制。东汉与南匈奴来往多,便正式置“使匈奴中郎将,但仍有匈奴中郎将”之称。《汉书·金
即罚俸,指削减部份或全部俸禄, 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始行于战国, 历代沿用之。唐制官员考课, 考第在中下者,每退一等,夺禄一季,即扣发三个月的俸禄。
僧官名。金置,见“都纲”。
官署名。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打捕鹰房达鲁花赤招集平滦散逸人户,二十九年(公元1292年)置总管府。大德十一年(公元1319年)升正四品,设达鲁花赤、总管、首领官各一人,令史四人,译史一人,
官署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世祖时设于路以上(亦有设总摄司者),统辖僧录司、僧正司、都纲司,掌理僧尼词讼。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总统,下设书吏、公使人等。武宗至大四年
见“札萨克”。
见“玉人”。官名。春秋时楚国设置,为掌治玉之官。刘向《新序》卷五有荆人卞和“奉玉璞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尹相之”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