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内史中大夫御史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内史中大夫御史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署名。即大理寺,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大理寺。官署名。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大理寺为司刑寺, 以司刑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参见“
官名。明末置。以阁臣或兵部尚书等充任,赐上方剑,于重要军事去处全权督理军务。权在总督、巡抚之上。
官名,汉置,为御史大夫(台)属官,掌察举非法等。《汉书·严延年传》:“延年少学法律丞相府,归为郡吏。以选除補御史掾、举侍御史。”
官名。西晋初置,掌东宫军队。晋武帝泰始五年(269) 分为左右,各领一军。参见“太子左卫率”。东宫武官名。晋初置,后分为左右二卫率。见“太子五卫率”。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置于南京(今河南商丘南),择宗室贤者一人管勾,掌外居宗室事务。大观三年(1109)罢,政和二年(1112)复置。南宋初,先移镇江,几经迁徙后,止于泉州。官署名。宋
官名,为少府属官,佐令掌太后府库珍藏宝物。见《汉书·王莽传》,参看《长乐御府令》条。
黄帝时官名。黄帝以云名官,夏官为缙云氏。古代以官名为氏,因而又为族氏。《左传·文公十八年》:“缙云氏有不才之子。”注:“缙云,黄帝时官名。
元代宿卫军在用于大祭祀时称为仪仗军。参见“宿卫军”。
官署名。元朝置。元末为管理并协调指挥各地地主武装抗击农民起义军,于惠宗至正十年(1350),于广西、湖南、湖北等处分别置义兵千户所,免除地主武装的差役,使其一心对付农民军。以后于江西等地又续有建置,迄
官名。三国魏置,位七品。或说属太官令。见《通典 ·职官一八》。官名,三国魏置,七品,掌监膳食,属太官令。见《通典·职官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