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判录司”。
官名。见“中台”。
官名。明永乐二十二年 (1424) 于京营三大营下设。为诸营基层带兵军官。详见“把总”。
科举制度。明崇祯十四年(1641)置,为武科名目,以选任武才,应付农民起义。诏下,无有应者。
官署名,即军机处,掌军国大政,以赞机务;终日值班,以应对献替。巡幸时也如此。清朝初期,置议政处,令巩阿岱等为议政大臣,参议谋划军政要事。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用兵西北,怕值班大臣泄密,始设军机房,
即“都兵郎”。
官名。见“公府右户曹”。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统司火下士。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名。即“典属清吏司”。
官名。元代置于户部所属京师二十二仓,正七品,监督粮食出纳之事。参见“京师二十二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