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官制度。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缺不入月选,经题补而授官之例。外官道府以下有题补之缺,缺出由本省督抚以应调、应升之员拣选题奏,由吏部引见奉旨补授。
官爵禄命。《左传·襄公二年》: “官命未改。”
“吏部”别称。《晋书·石季龙载记上》: “有所调用,皆选司拟官,经令、仆而后奏行。不得其人,案以为令、仆之负、尚书及郎不坐。至是,吏部尚书刘真以为失铨考之体而言之。”或说明、清亦为吏部所属文选清吏司的
官名。吐蕃官,亦称曩论充,置一人,与大相、副相、都护、内大相、内副相、整事大相、副整事、小整事共任国事。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尚书右选置,掌武臣奏荐、酬赏军功。
官署名。太平天国官爵不分,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以处理国家政务。东王府设官如下:六部尚书,掌理政务,称东殿吏部尚书、东殿户部尚书、东殿礼部尚书、东殿兵部尚书、东殿刑部尚书、东殿工部尚书
转运司干办公事简称。
官名。元置,属司天监,员额一人。
①春秋战国列国大夫、士对别国君主的自称。《仪礼·士相见礼》: “凡自称于君”,“他国之人,则曰外臣”。《左传·成公三年》: “以赐君之外臣首。”② 汉朝对有朝请贡纳关系的周边少数民族国家的称呼。《汉书
官名,辽朝置,为南院属官,佐南院枢密使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凡契丹人民皆属之。见《辽史·百官志》,参看“知枢密院事”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