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事
吏官名。金代设于诸京留守司、按察司、路总管府及诸府、州等官署,掌抄录事目,书写法状。
吏官名。金代设于诸京留守司、按察司、路总管府及诸府、州等官署,掌抄录事目,书写法状。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置。见“兵曹清吏司”。
给事中、中书舍人合称。
元礼部教坊司所属机构。秩从六品,掌乐舞承应之事。设署令、署丞、管勾各一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车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见“宣谕使”。官署名。宋置,为宣谕使的官署,简称宣谕司。北宋末年,始遣宣谕使至各路宣谕朝廷旨意,奏报各地弊政,事已即罢。绍兴初宣谕使职权渐重,至绍兴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虞允文、王之望相继任川陕宣
官署名。明朝刑部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十三清吏司的总称。各掌其分省刑名,量其繁简,带管所分直隶府州、在京衙门。司各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
官名。辽置,见“总领左右护卫司”。
官名。北魏末置,西魏沿置。总管后军事务。《魏书·出帝平阳王纪》:“又以(太傅、录尚书事)长孙稚为后军大都督。”
官名。西晋置,统宿卫禁军,权势颇重。东安王司马繇以侍中兼此,并领右卫将军。不开府非持节都督者,二品,禄与特进同。置长史、司马、主簿、功曹史、门下督录事,兵、铠、士、贼曹、营军、刺奸、帐下都督等。其假节
官署名。明朝军事机构卫和所的合称。详见“卫”及“千户所”。明代军事机构名。设于京师和全国各地。数府划为一个防区设卫,下设千户所和百户所。一卫所辖有五千六百人,一个千户所辖一千一百二十人,一个百户所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