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卫司使
官名。金代设此官,为拱卫司长官,掌仪卫等事。见《金史·百官二·拱卫直使司》。
官名。金代设此官,为拱卫司长官,掌仪卫等事。见《金史·百官二·拱卫直使司》。
官名。明清地方各县道会司之长官。详“道会”。
官名,即将作大匠属下之令史,汉置,掌上章表报书记等。《后汉书·杨震传》:“樊丰等因乘舆在外,竞修第宅,震部掾离舒召大匠令史考校之,得丰等诈下诏书,具奏。”
官名。隋置,属刑部,掌京城城门,稽查走私。见《通典·职官五·刑部尚书·司门郎中》、《隋书·百官下·尚书省》。
清朝官缺之一种。即由八旗充任的武职官缺。如侍卫处、八旗在京各营、各省驻防,以及銮仪卫除汉銮仪使外皆是,由满洲、蒙古、汉军各旗分任。
官名。辽末,耶律淳僭位,以张琳为守太师、平章军国大事,阳以元老尊之,实则不使与政。
①君王受朝布政令的地方。《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设九宾于廷。”②战国时期地方官吏处理政务的公堂。如县廷。《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即令甲,女载丙死 (尸) 诣廷。”1、君王受朝拜、发布政令的
吏名。清末设于初级审判厅及地方审判厅之属员。掌发送文件及承命执行判断及没收之物件。书吏名。清朝吏部和地方书吏名,负责发送文书、执行判法及民刑事的通知等。参看《清会典事例·吏部·书吏经制额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计部长官,员一人。掌国家赋役收入及百官俸给等事务,国家各项收入、支出皆须申报计部。下设小计部下大夫、小计部上士以佐之,领掌纳上士、掌出上士等官属。周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行政院的长官,员额一人。其职权为:一、综理院务并监督所属机关;二、为行政院会议的主席;三;国民政府(后来的总统府亦同)发布关于行政院主管事项的命令处分,须由行政院院长副署;四、
官名。唐玄宗开元(713—741)中置为三夫人之首,位次皇后,正一品,与丽妃、华妃掌佐皇后论妇礼,管理后宫众务。其后置贵妃,惠妃即为其次。内命妇名。唐玄宗时置,为皇帝之妾,与丽妃、华妃合称三夫人,秩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