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盗司
官署名。金朝置。掌捕盗。设于诸府下。
官署名。金朝置。掌捕盗。设于诸府下。
选举制度。唐朝一种打破格限选拔人才的铨选办法。《唐会要》卷五四《中书省》: 大和五年(831)中书门下奏,“设博学宏词、书判拔萃、三礼、三传、三史等科目以待之”宋朝简称宏博科。参见“词科”。科举制科之
①即“三公府”。《后汉书·李云传》:“乃露布上书,移副三府。”《三国志·魏文帝纪》:“其以此诏藏之宗庙,副在尚书、秘书、三府。”亦作为“三公”的别称。②明、清对通判的俗称。1、三府是三公府的省称,指三
官名,掌礼仪等事。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典客》。《后汉书·百官志五·列侯》:“列侯旧有行人、洗马、门大夫。”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三十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典袍”。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审计部,掌稽察事务。见“审计部”。
官名。唐朝将作监所统斜谷监副长官,置一人,从七品下。
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唐朝僧尼初隶礼部祠部司,文宗开成 (836—840) 中设左、右僧录司,掌众僧事。宋承唐制,置左、右街僧录司,掌寺院僧尼帐籍和僧官补授事务。神宗元丰 (1078—1085)
官名。金置。太祖建国时以四勃极烈共掌朝政,后又增设乙室、移赉两勃极烈。太宗改制,仍设回勃极烈,称谙班、国论忽鲁、国论左、国论右勃极烈。熙宗时废。
内命妇名。西汉武帝时置,为皇帝之妾,位视中二千石,爵比关内侯,在婕妤下容华上。东汉省。
僧号。清朝驻京喇嘛之称。分为七等:掌印札萨克大喇嘛与副掌印札萨克大喇嘛各一人,札萨克喇嘛四人,达喇嘛十七人,副达喇嘛四人,苏拉喇嘛十九人,教习喇嘛六人,额外教习苏拉喇嘛四人:德木齐三十一人,格斯贵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