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帐司
即“提举帐勾磨勘司”。
即“提举帐勾磨勘司”。
官署名。即“县尉司”。宋朝于诸县置,掌统领本县弓手,肃清乡村贼盗并受理斗讼,由县尉主其事。真宗咸平元年 (998),令天下县尉司不得置狱。
宋朝学校职事名。仁宗庆历 (1041—1048)中,太学各斋设。神宗熙宁四年(1071),选上舍生担任,每经二员。徽宗崇宁元年(1102),太学外学辟雍亦设。又武学、宗学、算学、州县学皆设。掌以经术教
①捍防守御据点。北魏于各要地置,地位与州等同,以镇都大将或镇将为长官,下设副将、监军及长史、司马、录事参军等属; 不置州郡的西、北地区则兼统军政、民政; 与州郡并置地区仅掌军政,若兼所在州刺史则仍兼掌
侯的家臣之一。西汉置,《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记“(留)侯不疑……孝文五年(公元前175年),坐与门大夫杀故楚内史,赎为城旦。”门大夫之职可能相当于门亭长。东汉省。
官名。宋朝初年,大军出征置。后避英宗赵曙名讳,改称行营副都总管。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参见“下大夫”。
官名。即“车驾清吏司郎中”。官名。明朝始设此官,属兵部,为车驾司主官,掌管滷、仪仗、禁卫、驿传、厩马等。清朝沿用明朝官制,也设此官,掌管驿传、邮符、牧马等政务。清朝末年废。参看“车驾司”和“车驾清吏司
官署名。明朝牧养军马的机构。设正千户、副千户、镇抚、百户等官与一般千户所同,往往不隶卫,而直属都指挥使司或行都指择使司。
官名。三国魏、蜀皆置。属州刺史,管理州内诸郡学校、时节祭祀等事。晋朝沿置。《三国志·谯周传》: “蒋琬领刺史,徙为典学从事。”《资治通鉴·晋武帝泰始八年(272)》有典学从事何旅,胡三省注: “典学从
官名。清末置,为京师地方审判厅主官,见“京师地方审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