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印
清朝官员处分制度。外任官员因钱粮、刑名事件被降调或革职离任,由督抚另行委员接署印篆者,称为摘印。凡被参奉旨降革之员,于部文到日,该督抚应及时委员摘印。否则,得照徇庇例,降三级调用。至于钱粮、盗案限满等案处分定例内,必须离任者,督抚于查参之日即可委员摘印署理,不必等候部复。
清朝官员处分制度。外任官员因钱粮、刑名事件被降调或革职离任,由督抚另行委员接署印篆者,称为摘印。凡被参奉旨降革之员,于部文到日,该督抚应及时委员摘印。否则,得照徇庇例,降三级调用。至于钱粮、盗案限满等案处分定例内,必须离任者,督抚于查参之日即可委员摘印署理,不必等候部复。
清代选拔御史的考试,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 以古代鲠直之士如马周、阳城等皆以布衣为御史,诏大学士、九卿及督抚勿论资格,列名举奏。待诸臣奏到,下吏部定期考试。次年二月考选御史,试以时务策,乾隆帝亲取
将军名,为横野将军的省称,意思是能横行于原野。凡将军,皆主征伐。南朝梁吴均《边城将之二》:“勋轻赏废丘,名高拜横野》。”
官名。西汉置,《汉书·淮南王传》记文帝之舅薄昭与淮南厉王书,其中说到卫尉与大行的职掌:“客出入殿门者,卫尉、大行主”。卫尉与大行共主宾客出入殿门之事,当有所行分工,掌可能是大宾客出入殿门的礼仪,卫尉则
官名。隋炀帝始置,员十人。唐沿置八员,从九品下,为太医署属官,掌疗疾、番直莅坊。宋初不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置,隶太医局。南宋亡遂废。
官名。清朝刑部直隶清吏司副长官。简称直隶司员外郎。乾隆六年(1741)设。满、蒙各一人,汉二人,从五品。佐郎中掌顺天府、直隶及八旗游牧察哈尔左翼所属刑名。光绪三十二年 (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明朝国子监六堂掌管教诲约束学生及讲说经义文字的官员。洪武十五年 (1382) 改原国子学学正而置。中都国子监亦置。初各三人,正九品。二十四年,改国子监十人,中都国子监一人。二十六年,罢中都国子监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普通六年(525)罢。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十一班。
官署名。北宋徽宗大观(1107—1110)中置,负责编修诸路敕令格式,其属有详定官、删定官。南宋绍兴三十二年(1162),孝宗即位后又置,负责裒集高宗朝诏旨。
官署名。元朝置,世祖至元四年(1267),回回星历学者扎马鲁丁制西域天文仪器七种及《万年历》。八年,立回回司天司,秩从五品,以扎马鲁丁为提点。仁宗皇庆元年(1312),改为回回司天监。
光禄勋的别称。《称谓录·光禄寺·禄臣》:“杨雄《光禄勋箴》,禄臣司光,敢告执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