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葬
官场用语。宋朝大臣、贵戚死,皇帝派宦官监护丧葬,称敕葬。
官场用语。宋朝大臣、贵戚死,皇帝派宦官监护丧葬,称敕葬。
爵名。清初九等世爵之第四等。乾隆元年(1736)定汉文名为“子”。分四等,叙正一品,不加美名。参见“子”。
见“金吾街仗司”。
西夏职官封号。授与下品官,称为文孝恭敬东南姓关上柱国。下有长艳、闻正、缘集、福合、德称,智观、养孝、利式、才盛、意教、复全等十一种。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官名。清末邮传部邮政司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二人,正五品,奏补。掌主本司事务。
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无定员,六品。
即“别兵郎”。
官名,元世祖至元三十年(公元1293年)置,属宣课提举司,秩从七品,掌马市税收。其佐官有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从九品。见《元史·百官志一》。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水”。
由一族一姓世代承袭的职官。起源于商周,后世沿之。各朝允许传承的职位不一。《孟子·告子下》: “士无世官。”赵岐注: “仕为大臣,不得世官,贤臣乃得世禄也。”明朝多以武职为世职,如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