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官普通惩戒委员会
惩戒机关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始置,为临时机构,必要时在中央或各省设立,议决关于委任官的惩戒。次年一月二十日公布《文官惩戒委员会编制令》,改为常设机构。设委员长一人,由各官署长官兼任;委员二至四人,就各官署五、六等高等文官中选派。后经内务部呈准,各省惟设于巡按使公署内,委员长由巡按使兼任。
惩戒机关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始置,为临时机构,必要时在中央或各省设立,议决关于委任官的惩戒。次年一月二十日公布《文官惩戒委员会编制令》,改为常设机构。设委员长一人,由各官署长官兼任;委员二至四人,就各官署五、六等高等文官中选派。后经内务部呈准,各省惟设于巡按使公署内,委员长由巡按使兼任。
汉朝官吏休假制度。官吏休假称“告”,二千石以上官吏经考课居最,法令可带职休假,则称予告。予告不得归家,但居官不视事。一说,官吏考课连得三最,方得予告。东汉和帝时,此制废。后代凡官员因老、病休致,亦称予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辖三院之一。与武备院、奉宸苑合称“内三院”。初名“御马监”,顺治十八年(1661)改“阿敦衙门”,以大臣、侍卫等管理,康熙十六年(1677)改是称。下设左、右二司,并辖上乘御马厩、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辽灭渤海以后,仍保留其王族族帐,置渤海帐司总其事。置宰相、太保、挞马等职。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八品上。
官名。明清顺天府之主官。掌府事。明永乐十年(1412)设,一人,正三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一人,品秩、职掌一如明旧。官名。明清两代建都北京,京师政区为顺天府,主官为顺天府尹,秩正三品,掌京府政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宋史·夏国传下》记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五月夏国遣“鼎利罔豫章来贺哲宗即位”鼎利为罔豫章的官称。《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四“元祐元年四月”条下译作“鼎理”,同书卷三
南宋军名。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高宗以“神武”系北齐军号,将神武五军的五大帅的军队更改番号。改韩世宗的神武左军为行营前护军,岳飞的神武后军为行营后护军,刘光世军定名为行营左护军,吴玠军定名为右护军
流外官名。宋于开封府置,其职掌似为接受并签押文案簿书之事。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十二年 (724) 始以宇文融充诸道安辑户口使,天宝四载 (745) 又以王鉷为勾当户口色役使, 皆掌勘查逃户, 核准户籍。官名。唐开元十二年(公元724年)始以宇文融充诸色安辑户口
官名。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之一。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改右内史置,职掌如郡太守。其地属京畿,为“三辅“之一,故不称郡。因治京师,又得参与朝政,故又有中央官性质。秩中二千石 (一说秩二千石),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