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害吏
秦汉公文术语,用以说明官吏的品行和能力。历来注家说法不一,或以为通晓法律令,无人能与之相比,或以为持法公正,不以己意私怨枉法。
指执法公正,不以私枉法的官员。《后汉书·百官五》:“凡郡国皆掌治民……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平其罪法。”
秦汉公文术语,用以说明官吏的品行和能力。历来注家说法不一,或以为通晓法律令,无人能与之相比,或以为持法公正,不以己意私怨枉法。
指执法公正,不以私枉法的官员。《后汉书·百官五》:“凡郡国皆掌治民……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平其罪法。”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巫筮,为众巫官之长。《周礼·春官》:“司巫,中士三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掌群巫之政令,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国有大灾,则帅巫而造巫恒”。官
东宫警卫机构。隋置左右宗卫率府,各掌以宗人侍卫太子。以左右宗卫率为主官,其下设官如左右卫率府,加置行参军二人,而无直閤、直寝、直斋、直后等员。唐初沿置,龙朔二年(公元66 2年)改为左右司御卫,咸亨元
契丹部名。天赞元年(922)辽太祖以迭刺部强大难制,析为五院、六院两部。各设夷离堇统之,后更夷离堇为大王,因此五院部在朝又称北大王院。
官署名。置于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秩从六品。十六年,升提举司,为从五品。成宗大德八年(1304),复降为局,正七品。隶宣徽院。置大使一员,副使二员。
任官资格的一种。自汉平帝时起,历代均封孔子后裔为侯或公,唐以后并以孔氏子孙为世袭曲阜县令。清制,翰林院五经博士二十六人,由圣贤后裔世袭。太常寺博士一人以衍圣公第三子承袭,掌奉圣泽书院;国子监学录二人,
官署合称。即宋朝修合药所与出卖药所。徽宗初于京城置二修合药所、五出卖药所。政和四年(1114),改修合药所为医药和剂局,出卖药所为医药惠民局。参见“熟药所”。
爵名,秦朝末年楚汉前期刘邦置,位孤卿。《汉书·曹参传》:“楚怀王以沛公为碭郡长,将砀郡兵。于是乃封参执帛,号曰建成君。”注:“郑氏曰:楚爵也。张晏曰:孤卿也。”爵位名。战国时楚置,《汉书·曹参传》记“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遂法上士佐官,正二命。
县市令的属员。见“县市令”。
官名。北洋政府于高等审判分庭内配置检察官一人,称为分庭检察官,执行检察事务,不另设分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