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使君
“刺史”的尊称。
“刺史”的尊称。
爵位名。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简称为豫。见“六爵”。
军阶名。清末新陆军中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中等第一级,任统制官、正参谋官等,秩视参将,阶正三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官冠以某队(步队、马队)、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一。雍正元年(1723)设。掌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庄地钱粮草束之征收。后改称“三旗庄头处”。
国君或皇帝听朝之日。汉朝皇帝五日一听朝,会见大臣,议论政事。《汉书·于定国传》:“上于是数以朝日引见丞相、御史。”颜师古注:“五日一听朝,故云朝日。”后代沿称。
秦及西汉初属典客,景帝中六年(前144)又属大行令,为行人令副职。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名行人为大行令后罢。官名,西汉置,属大鸿胪,为行人令之副,佐令掌接待归顺汉朝的各少数民族的官吏、使臣。见《汉
官名。即太子宫门将。
官名。金置,为路总管的主官,见“路总管府”。
监狱名,又名掖庭狱。详“掖庭狱”条,参看“掖廷”条。
春秋时期贵族世袭的官职。《左传·成公三年》: “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杜预注: “嗣其祖宗之位职。”
汉朝郡太守及其属官称府官。《汉书·贡禹传》:“复举贤良为河南令。岁余,以职事为府官所责,免冠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