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法官
官名。宋朝三司、户部、御史台、刑部、大理寺及诸路提点刑狱司皆设,负责提供检详各种条法。
官名。宋代在刑部、大理寺、御史台、户部、三司、诸路提点刑狱司设置,掌检详法律,以确定刑罚。
官名。宋朝三司、户部、御史台、刑部、大理寺及诸路提点刑狱司皆设,负责提供检详各种条法。
官名。宋代在刑部、大理寺、御史台、户部、三司、诸路提点刑狱司设置,掌检详法律,以确定刑罚。
官署名。唐肃宗乾元元年(758)置,隶司天台,有主簿掌其事,以各地通天文历象之士被召至京师者居之。唐司天台所属机构。为征召天文学者来京居留之所。
即“乌撒乌蒙等处宣慰司”。
官名。清光绪三十二年,改组内阁,设会议政务处,以各部尚书为内阁政务大臣。见《清史稿·职官六·内阁》。
官名。梁置,《梁书·徐摛传》记晋安王纲出镇江州,摛补云麾府记室参军,转平西府中记室。是梁制于记室参军之外同时又置中记室参军,其地位则在记室参军之上。参见“州军府记室参军”。
官名。汉朝郡府属吏。不领具体职司,参与谋议,属散吏,地位较尊。《后汉书·循吏列传·任延传》: “延辞让再三,遂署议曹祭酒。”官名,汉置,为郡府属吏,属散吏,无固定人数,也无固定职事,掌参谋议,多以资深
命妇封号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以公主改称,长公主为长帝姬,大长公主为大长帝姬。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复旧称。封号名。宋徽宗政和三年,因蔡京建议,仿照周朝王姬称例,改公主(皇帝的女儿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书·匡衡传》记丞相府有集曹掾,主管郡国上计。郡府集曹亦当主管各县上计;此外,《五行大义》引《洪范五行传》说:“集曹供纳输。”故集曹还有运输谷物以实仓廪的职任。《隶释》五《巴郡太守张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左右领左右府改为左右备身府,置左、右雄武府,以雄武郎将掌府事,领骁果禁兵。各置一人,正五品。
命妇封号。始见于晋。隋、唐用以封皇太子之女,视从一品。宋沿唐制。明、清用以封亲王之女。封号。晋朝公主封郡者称郡主。见《世说新语·贤媛》及注。唐代太子女为郡主,从一品。见《新唐书·百官一·吏部·司封郎中
官名。唐太宗贞观元年(627)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名掌冶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