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侍郎
官名。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武臣阶官,从七品。
武阶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秩从七品。
官名。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武臣阶官,从七品。
武阶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秩从七品。
官名。宋朝置为东宫属官,以内侍兼任。官名。宋置,见“左春坊”。
初为职衔名义。唐朝非内侍省长官内侍监而受命主持内侍省事者。《旧唐书·宦官·高力士传》:“先天(712—713)中,预诛萧、岑等功,超拜银青光禄大夫,行内侍同正员。开元(713—741)初,加右监门卫将
东上閤门副使与西上閤门副使合称。
官名。隋朝陇右牧皮毛监属官,视从九品。
宋朝巡检与县尉合称。
官名。清代监察御史有专管巡视屯田事务的,称巡视屯田御史。凡监察御史,皆掌弹劾官吏,纠举不法。见《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官署名。元朝地方军事机构。设于世祖中统三年(1262)十二月,掌河南戍军。置统军使、副使等职。十年四月罢。
官名。清末置,左右各一人,为邮传部的副长官。见“邮传部”。
官名。北洋政府附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掌检察民、刑事案件,相当于见习检察官。
官名。隋朝始置。高祖开皇二年(582) 置为宫廷内官尚宫属官,员三人,视勋品,掌图籍法式,纠察宣奏。金沿置,为典卫司、宫苑司、惠民司诸司长官,各一人,正七品至从六品。元朝置于御香局、掌薪司、供膳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