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中员外司马督
官名。南朝宋置。即正员之外添授之殿中司马督。南朝梁定为流外四班,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九品,北魏宣武帝正始四年(507)定员三百人。北齐员一百人,从九品,北周正一命。
官名。南朝宋置。即正员之外添授之殿中司马督。南朝梁定为流外四班,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九品,北魏宣武帝正始四年(507)定员三百人。北齐员一百人,从九品,北周正一命。
见“司宗中大夫”。
官名。唐朝始置,为宫廷女官,员二人,正六品,属尚仪局。掌纪功书过。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亦置,同唐制,掌宴见进御之事。凡后妃宫人御于君所,谨书记其月日。明永乐 (1403—1424) 后归其职于宦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春人奄二人,掌春谷成米而供其所需。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春人中士,正二命;春人下士,正一命。所掌与《周礼》之春人同。
官名。尚书省二千石曹长官通称。三国魏始置,资浅者亦称郎中,资深者可转侍郎。秩四百石,六品。西晋沿置,东晋康帝、穆帝以后罢。北魏复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郎为从五品中,郎中五品上; 二十三年皆
官名。汉朝有协律都尉,北魏置协律郎,八品。北齐为太常寺属官,员二人,八品上,掌监调律吕音乐。隋朝置二人,隶太常寺。唐因之,正八品上,掌和律吕。宋朝太常寺置一人,从八品,掌乐律及宫架、特架之位、奏乐次序
官署名。北宋置,掌京城大寺建筑修缮之事。设提点一人,以内侍充任; 监官一人,以三班使臣充任。初隶开封府,神宗熙宁八年 (1075),改隶三司。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隶入内内侍省。哲宗时
功臣封号。明朝置。封予从成祖起兵有功者。并封公、侯、伯,给铁券,岁禄以功为差,荫及子孙。
官署名。元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置,属艺文监,秩七品。掌传刻经籍及印造之事。设大使一人,从七品;副使一人,直长二人,司吏一人。
在老师处有名籍承认师生关系,但并不一定直接受教的学生,称为著录弟子。《后汉书·张兴传》说:“声称著闻,弟子自远至者,著录且万人。”注:“著于籍录”。
官名。金设此官,掌管发行兑换纸币交钞等事务。详见“交钞库”条。